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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满”官员回原单位任职引争议
引用本文:沈雁冰.“缓刑期满”官员回原单位任职引争议[J].法律与生活,2010(8):19-19.
作者姓名:沈雁冰
作者单位: 
摘    要:愚人节里的真新闻 4月1日愚人节这天,天涯网坫有网友发了题为《贵定县雷人公示二则》的帖子。公示内容为,两匣因故被判缓刑的人,在缓刑期满唇,回原系统工作。

关 键 词:缓刑期  任职  单位  官员  公示内容  系统工作  愚人节  贵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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