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消灭私有制” |
| |
引用本文: | 张丽萍.用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消灭私有制”[J].法制与社会,2007(6). |
| |
作者姓名: | 张丽萍 |
| |
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四川省·绵阳621010 |
| |
摘 要: | 1848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共产党宣言》中郑重声明:"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则向世界宣告,中国现实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此引发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些错误认识,因此,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消灭私有制"思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关 键 词: | 消灭私有制 公有制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经济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