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检察改革——以检察改革的观念性和方法性问题为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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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检察改革——以检察改革的观念性和方法性问题为视域[J].法制与社会,2010(33):207-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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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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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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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工作只有改革创新才能更好实现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必然更加有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及其发展方向,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司法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和根本追求。检察改革应当坚持自主创新,合理统筹各个方面,以增强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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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改革 合法性 自主性 统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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