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号选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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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冠华.论商号选用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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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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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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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各国的商号选用制度的立法模式大致有真实主义、自由主义与折中主义三种。我国现有的商号选用制度的立法虽为折中主义模式,但限制过于严格,具有浓烈的行政主义色彩。本文认为未来商事通则的立法,一方面应当坚持折中主义模式,另一方面应当放弃既有的行政主义色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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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号 真实主义 自由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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