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科学技术基金法(送审稿)的始末──兼论立法的意义
引用本文:楼兆美,计承宜.科学技术基金法(送审稿)的始末──兼论立法的意义[J].科技与法律,1997(4).
作者姓名:楼兆美  计承宜
作者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基金法(以下简称科技基金法)经过近两年时间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草拟修改现已完成了它的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查。为了加深科学技术基金的法制研究,现就科技基金法拟订工作作些回顾并就其立法意义作些探讨。一、科技基全法送审稿的始末1.基金制的引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公益事业相继产生,如科学技术事业、文化教育事业、助残扶贫和慈善事业等等。兴办这些事业都必须以资金作保证,在中世纪的西方,“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下除了政府出资建立基金兴办这些事业外,社会各方也筹资建立基金兴办各种公益事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