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属人法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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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英峰,周婷玉,赵超.论属人法的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1(8):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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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英峰 周婷玉 赵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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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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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属人法是冲突法上的一个特有概念。国内学术界普遍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属人法起源于13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以后,大陆法系国家逐步形成了以国籍为连接点的属人法传统,与英美法系国家以住所为连接点的属人法传统形成对峙。由于两大法系在属人法上的不可调和,惯常居所的概念应运而生,二次大战以后,形成了"以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为主、以国籍和住所作为连接点为辅"的属人法发展趋势。我国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经常居所地和国籍为主要连接点,体现了我国在国际私法立法方面与国际社会相融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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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属人法 国籍 惯常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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