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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去向何方
摘    要: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39票赞成、7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至此,从2010年8月23日正式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讨论开始,长达近半年关于《刑法修正案(八)》内容的争论画上了一个休止符。《刑法修正案(八)》之所以引起激烈的讨论、争论,是因为这是1997年以来最重大的一次修改。说其重大,首先在于其修改条文最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告诉记者:此次刑法修改的规模最大,相当于前7次修改的总和,一共修改了50个条款,涉及49个问题。其次,此次修改的内容开始涉足众多的刑法总则领域。总则涉及的都是刑法的基本问题,此次修改的主要是其中的刑罚制度部分,修改了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后改判有期徒刑,75周岁老人一般案件免除死刑,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等19个问题。其三,这一修正案取消了包括盗窃罪在内的13个罪名的死刑。这13个罪名的死刑,主要是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占我国刑法死刑19%多,将近五分之一。应该说……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对75周岁犯罪的死刑也作出了极大限制。其四,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恶意欠薪罪等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  刑法修改  死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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