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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争议的法学分析──兼论第三人产品瑕疵求偿权
引用本文:李政辉,王菲.简单争议的法学分析──兼论第三人产品瑕疵求偿权[J].法学,2003(2).
作者姓名:李政辉  王菲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政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王菲)
摘    要:我国产品责任法以产品责任的发生领域将救济机制一分为二 ,一为产品责任制度 ,规范产品对造成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赔偿 ;另一为产品瑕疵责任制度 ,规范的是产品本身的质量瑕疵。囿于传统合同法的产品瑕疵责任在主体上已有所扩展 ,但对代表现代市场流转秩序的第三人仍救济不力。本文于此基础上建议以产品为对象的一体化的救济制度。在分析实体问题后 ,对分析过程的归纳成为本文第二重的目标。本文反对三段论的司法推理观 ,提倡经验推理说。

关 键 词:产品责任  产品瑕疵  第三人  司法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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