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争议的法学分析──兼论第三人产品瑕疵求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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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政辉,王菲.简单争议的法学分析──兼论第三人产品瑕疵求偿权[J].法学,2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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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政辉 王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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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政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王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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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产品责任法以产品责任的发生领域将救济机制一分为二 ,一为产品责任制度 ,规范产品对造成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赔偿 ;另一为产品瑕疵责任制度 ,规范的是产品本身的质量瑕疵。囿于传统合同法的产品瑕疵责任在主体上已有所扩展 ,但对代表现代市场流转秩序的第三人仍救济不力。本文于此基础上建议以产品为对象的一体化的救济制度。在分析实体问题后 ,对分析过程的归纳成为本文第二重的目标。本文反对三段论的司法推理观 ,提倡经验推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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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责任 产品瑕疵 第三人 司法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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