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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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军.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0(1):9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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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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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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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是法律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广泛争议的焦点,本文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出发,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业主大会是真正意义上的业主自治组织,而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不具备独立的意志,不是独立的组织,不自甚成为诉讼主体。在诉讼中,业主委员会的角色还只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作为业主大会的代表出现,不论诉讼权利还是实体权利的处分均应该有业主大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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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 权利能力 诉讼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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