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虚假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曹登润.虚假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责任[J].人民司法,1993(9).
作者姓名:曹登润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虚假广告是指内容不真实,不可靠或虚构、编造事实以欺骗消费者的广告。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把大量假冒、劣质商品投向市场,并通过虚假广告大为宣传,危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因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案件屡有发生。陕西省商洛地区法院审判的“荷兰鼠案件”,就是一起震动全国的虚假广告损害案。诈骗犯董合成利用当地公证机关、报纸、广播、电视等大做虚假广告,鼓吹荷兰鼠是珍稀动物,养殖荷兰鼠是致富捷径。在广告的宣传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