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解决路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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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财经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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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业主委员会能否因物业管理之纠纷而成为原告或被告?学术界及实务界长期存有争议。今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两个有关《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也做出了一些解释规定,但问题似乎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本文拟对该问题再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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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委员会 诉讼资格 解决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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