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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进程中“主体中国法学”的秩序建构——一种基于中国传统法律文明智慧理性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顺峰.全球化进程中“主体中国法学”的秩序建构——一种基于中国传统法律文明智慧理性的思考[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4(5):103-111.
作者姓名:刘顺峰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天津30007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研究”(11BFX021)
摘    要:全球化是一场关涉经济、法律、文化等诸领域的动态化、一体化进程。法学教育的盲目国际化、法学思维的西体中用是当下中国法学在全球化进程中表现出来的客观样态,是一种"主题中国法学"的实践表达。中国传统文明中蕴藏着深刻而又丰富的法学智慧理性,其契合中国人世生活、服务中国人心;既有世俗意义上的规则之治,亦有超越意义的天道天理。当下若要实现全球化进程中的"主体中国法学"秩序的历史重任,势必得自传统中国法学文明处汲取智慧,自法学教育处省思、自法学思维处重塑。惟有此,中国法学才有与全球化对话的可能,现代的中国法学才能为世界展现其传统的文明智慧。

关 键 词:全球化  主体中国法学  法律文明  法学教育图景  法学思维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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