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运作中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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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明灿,朱雪平.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运作中的几个问题[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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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明灿 朱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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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宣教室,南昌330006 [2]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江苏苏州215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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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笔者感谢北京大学法律信息网为本实证研究提供了全部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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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分国有资产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存在变更起诉罪名率较高、违法所得处理不统一、缓刑适用率偏高等三大问题。只有正确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要件"私分"形式上的相对合法性、一定程度公开性以及私分国有资产者是否均为决策者和具体操作者,才能正确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只有将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才能避免司法实践中违法所得处理的混乱、尴尬局面;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才能规范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从而保证缓刑的正确、有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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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分国有资产罪 贪污罪 单位犯罪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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