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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工伤致残”应享受何种待遇
摘    要:2006年4月份,我局受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被侵害人均属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殴打、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取多名在校学生的钱财(数量较少)。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被害人被殴打,伤情不达轻伤。如何适用法律?

关 键 词:适用法律  轻伤  伤情  犯罪嫌疑人  未成年人  在校学生  教学秩序  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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