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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引用本文:曾宗鲁,汪志明.以法治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1997(4).
作者姓名:曾宗鲁  汪志明
作者单位:咸宁师专 (曾宗鲁),咸宁师专(汪志明)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是一场经济革命,而且是一场精神革命和道德革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法治已被确定为我国走向现代化的治国方针的背景下,加强法制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引导、促进、保障作用,尤有现实意义。 一、以法律手段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依法治国”方针的应有之义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法律与道德历来是两种最重要的社会机制,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调节人们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文明、秩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思想道德建设,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具有其它社会规范不可替代的特性。依法治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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