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逮捕必要性证据移送和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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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罡.轻罪逮捕必要性证据移送和审查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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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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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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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轻罪案件在基层检察院审查办理的案件中占绝大多数,其法定刑较低,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适用非羁押类强制措施的基础条件,但是实践中仍以适用逮捕为主。推行轻罪逮捕必要性证据移送和审查制度将有效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在强制措施适用上存在的高逮捕率和高羁押率、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率较低的问题,更加合理高效地为刑事诉讼程序服务,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文章将从刑事司法理论、执法观念、现实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尝试寻找解决办法,为该制度的构建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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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轻罪 逮捕必要性 证据移送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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