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看得见的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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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四倍.打造“看得见的政府”[J].江淮法治,2009(21):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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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四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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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草案)》,办法草案规定,财政预算通过审议批准后,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做部分调整,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原因、项目、数额,提供有关说明,并及时将预算调整方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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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人大常委会 通过审议 预算调整 财政预算 执行过程 河南省 监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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