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该搞“株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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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英凤.拆迁不该搞“株连”[J].江淮法治,2009(16):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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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英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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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干部职工坚持不签订拆迁协议、不履行协议,将被停职、停薪”——为解决城市建设拆迁难题,贵州省纳雍县出台的“严肃城市建设拆迁纪律”规定,引起舆论争议纷纷。对此,纳雍县委、县政府决定,从8月1日起停止执行这一文件。(8月2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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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拆迁协议 城市建设 《新京报》 干部职工 政府决定 不履行 纳雍县 贵州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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