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刑事证据不要忽视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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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昌华.收集刑事证据不要忽视身份证[J].人民检察,1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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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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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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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居民身份证对于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用十分明显。但是,当前司法实践中,这一作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往往被忽视而没有收集,即使收集了,有关法律文书也忽略记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这种做法应予改进。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身份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已有原则规定。《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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