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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
引用本文:董浩晴.论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J].法制与社会,2008(6).
作者姓名:董浩晴
作者单位: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职能尤其是行政管理职能得以拓宽,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都可能给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行政侵权行为,公民、组织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要求行政侵权主体予以赔偿。但作为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范围的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法律规定的还不够完善,从而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救济制度。本文试就行政赔偿范围问题加以探讨。

关 键 词:行政赔偿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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