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限额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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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秀良.责任限额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研究[J].法律适用,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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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秀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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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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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以下简称76条)对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作出了与《保险法》显著不同的规定,引起社会上很大争议,也给审判实务如何适用法律带来了困惑。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与现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关系如何?76条规定的责任限额应当如何理解?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强制险条例》)出台前,能否依照该条第一款前半部分判决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责任?《强制险条例》出台后保险公司的责任应如何承担?对于2004年5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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