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时效立法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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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国平.取得时效立法问题探讨[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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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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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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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取得时效是古老的时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理论上 ,取得时效制度仍然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 ,它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及时解决民事纠纷 ,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立法 ,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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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取得时效 立法 |
文章编号: | 1009-9093(2001)03-0009-05 |
修稿时间: | 2001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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