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责任形式的历史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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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振增.法人责任形式的历史与启示[J].法制与经济,2010(8):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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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振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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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委党校,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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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古罗马法人理念至近现代法人立法,法人责任形式均非仅仅为成员有限责任。历史表明,法人人格理念与法人责任无涉,法人理念的法技术意义在于提供权利义务的集散点以便利于团体进行交易,法人责任并不决定法人人格的有无,法人应具有多样化的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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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团体人格 责任形式 有限责任 法技术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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