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林业局 银监会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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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水利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厅(局),各银监局,供销合作社:为切实做好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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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国家税务局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示范 供销总社 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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