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 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引用本文:无.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 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12):69-75.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1]环境保护部 [2]发展改革委 [3]人民银行 [4]银监会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35号)关于“建立企业环境行信用评价制度”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有关要求,在总结地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关 键 词:信用评价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  环境保护局  发展改革委  企业环境  评价办法  银监会  印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