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物权法》第116条的适用范围探讨
引用本文:罗昆. 《物权法》第116条的适用范围探讨[J]. 法学杂志, 2009, 30(10)
作者姓名:罗昆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WTO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
我国《物权法》第116条就孳息的归属做出了一般规定,但未对孳息及其属概念进行界定,其他的法律文件也多处涉及孳息的返还、收取和归属,为准确适用《物权法》第116条,必须明确孳息及其属概念的范围以及《物权法》第116条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效力关系。

关 键 词:孳息  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  

Research About Its Application Scope Of Article 116 Of China Jus Rerem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