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九卿定议——以光绪十二年崔霍氏因疯砍死本夫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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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江.论清代九卿定议——以光绪十二年崔霍氏因疯砍死本夫案为例[J].法学,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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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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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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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刑科题本中所载之九卿定议题本,分析九卿会审与九卿定议的区别。指出九卿定议为清代命案审转具题中的特别司法程序,适用于有法外量刑情节的服制命案。因九卿定议之案可能上升为条例,故九卿定议有准立法性质。清代的三法司核拟、九卿定议和皇帝钦定构成完整的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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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九卿定议 夹签 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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