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关于公正审判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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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建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关于公正审判权的规定[J].法学研究,2005,27(5):13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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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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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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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确立了国际社会公认的公正审判权的一般国际标准。公正审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同时也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其他可能的实际上的“诉讼案”。为实现公正审判权,人人都应享有在法庭前的平等权利、由独立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审判的权利、被无罪推定的权利、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享有最低限度程序保证的权利、上诉或复审的权利、被终审误判时获得赔偿的权利和不因同一罪行受双重处罚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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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权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正审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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