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世纪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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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菊兰.为新世纪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开好头起好步[J].中国司法,2001(4):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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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菊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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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市司法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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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中共扬州市委作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大造声势,推波助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依法治市工作为龙头,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同时,不断深化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新职能,使得司法行政工作与依法治市工作同时并举、相得益彰。经过近5年的努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环境得到优化;二是权随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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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扬州市 依法治市 普法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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