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代表开展活动、行使职权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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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安标.论人民代表开展活动、行使职权的保障[J].政治与法律,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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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安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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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和法律为了保证人民代表顺利地开展活动,毫无顾虑地行使职权,规定了人民代表活动的物质保障、言论免责权以及人身特殊保障。(一)人民代表活动的物质保障人民代表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议员。资本主义国家的议员一般都是专职的(多数国家的上议员被认为是兼职的,一般只按天数领取生活费)。领取高额的年薪,通常是一般国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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