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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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解山,匡爱民.失业保险制度的立法改革[J].求索,2005(10):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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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解山 匡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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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科技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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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有建议认为应该用全国人大的立法来规范失业保险制度,即用《失业保险法》取代目前的《失业保险条例》,提高失业保险立法的位阶和权威。但目前失业保险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法律规范层面的问题,而是失业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社会条件和配套制度不足的问题。立法对于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所能发挥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而且失业保险制度运行还不成熟,也不适宜现在就以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因此,《失业保险法》的立法时机尚未成熟。失业保险制度立法改革的策略应该是对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进行必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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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 立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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