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黑除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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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智,宋津生.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黑除恶[J].天津检察,2006(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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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智 宋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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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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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1月18日,南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白玉彬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0000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50000元。随着法锤的落下,白玉彬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历经一年有余的侦查、起诉、审判,终于尘埃落定。南开区政法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在严惩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中,终于以人民和法律的胜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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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职能 打黑除恶 流氓恶势力犯罪 “严打”整治斗争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团伙犯罪 聚众斗殴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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