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辩关系的平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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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清立.职务犯罪侦辩关系的平衡发展[J].犯罪研究,2013(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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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清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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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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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确立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完善了会见、阅卷、法律帮助、表达意见等权利,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但同时也对诉讼构造进行了调整设置,赋予了侦查机关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机关一些特殊的手段和措施,达到了侦辩平衡.职务犯罪侦查和律师辩护只有在正视冲突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实现协作,保证实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惩治腐败和保障人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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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务犯罪侦查 侦辩平衡 冲突 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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