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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福音
摘    要:全国人大: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元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福音:减税于民,民生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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