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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和谐与法治
引用本文:王宏亮.论社会主义和谐与法治[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8(4).
作者姓名:王宏亮
作者单位: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250014
摘    要: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进理念,这标志着我党已经完成从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到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指导思想的转变。和谐社会必定是一个运行有序的社会,是一个通过法治建设来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最大化均衡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法治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建设,需要社会主义和谐作为其灵魂指引。我们必须建设和谐法治,用法治的手段来构建、巩固和谐,用和谐精神统领法治,将和谐精神融入法律规范体系,用和谐精神指导法律运行实践.使我国法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精神。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秩序  民主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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