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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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琼.弥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辽宁人大,2006(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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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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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举世瞩目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5日在北京隆重开幕。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大命题,这是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因此,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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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法治理念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共产党执政规律 胡锦涛总书记 中国特色 “十一五” 全国人大 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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