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制度及运作状况述评——兼评与大陆法院试行的“三审合一”模式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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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利英,张晓东.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制度及运作状况述评——兼评与大陆法院试行的“三审合一”模式的区别[J].科技与法律,2009(5):6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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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利英 张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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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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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集中审理是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之一。台湾地区于2008年7月1日正式设立智慧财产法院并开始运作,审理涉及智慧财产权利诉讼相关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诉讼案件。其引入的技术审查官、秘密保持命令等新制度对大陆地区试行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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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审判 台湾知识产权审判制度 三审合一 技术审查官 |
Comments on the System of 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urt and its Wor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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