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证据运用规则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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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旭明.言词证据运用规则初探[J].犯罪研究,2000(6):16-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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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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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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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接触最多、歧义最大、判断难度最高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收集具有技术含量少、获取效率高、办案成本低等特点,历来备受办案人员重视。另一方面,言词证据的运作也存在准确性低、稳定性差的致命弊端。如缺乏相应的规则,极可能酿成错案,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立法机关和刑事诉讼专家均高度重视并着力研究言词证据的运用规则,使之日趋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也在予以规范,并且已取得一定的效果。然而,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探索制定有中国特色的、专门的刑事证据规则,以充分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司法公正,这一任务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本文试图从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角度,对言词证据的运用规则作初步的研究,以期为我国的证据法立法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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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言词证据规则 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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