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俘获的法律防范——基于美国经验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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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亮.环境规制俘获的法律防范——基于美国经验的启示[J].环球法律评论,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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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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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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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我国环境执法制度完善研究》,重庆市教委2012年度一般项目“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我国环境执法制度的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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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规制俘获理论是研究政府规制过程中各利益集团相互行为关系的理论,其主张规制是企业争取来的,相应规则和运行都应当为企业利益服务.规制俘获理论的这一主张,不仅影响了美国环保局的身份定位,而且影响了美国环保局的内部结构,更影响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环境法律的制定,促使环境规制从“命令控制型”转向“经济激励型”,限制宽泛的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激励公众参与政策之形成与实施,以及强化信息公开等等.对我国而言,规制俘获也是环境执法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伴生现象.美国对环境规制俘获的法律防范经验,对我国环境规制的完善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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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规制 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规制俘获 环境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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