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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布莱克的纯粹法社会学
引用本文:朱景文.论布莱克的纯粹法社会学[J].当代法学,1993(3).
作者姓名:朱景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七十、八十年代是美国法学思想发生重要变化的时代,出现了一批在各个法学领域崭露头角的新人,对西方传统的法学理论提出挑战。美国哈弗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教授唐纳德·布莱克(Donald Black)就是其中著名的一位。布莱克1972年发表批判美国法社会学的权威塞尔兹尼克(P.Selgnick)的论文《法社会学的界限》并提出纯粹法社会学而成名;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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