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水岸共治” 抓好“三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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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朝阳,俞佳友,周树勋.坚持“水岸共治” 抓好“三大行动”[J].政策瞭望,2014(10):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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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朝阳 俞佳友 周树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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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农办 2. 浙江日报社 3.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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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台县雷峰乡坚持“水岸共治”,实施“三大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五水共治”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乡现有31个自然村,村村通公路并进行了道路硬化,硬化率达到100%;全乡所有行政村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垃圾农户收集处理率达到100%;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1%,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农户卫生改厕率达到86%.美丽乡村建设和“五水共治”成为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最近,台州市推广天台县雷峰乡坚持“水岸共治”,实施“三大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融合发展的做法,并定为“雷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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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治 污水处理率 乡村建设 民心工程 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融合发展 天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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