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算机犯罪立法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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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小军,黎聚贤.我国计算机犯罪立法与完善[J].广东法学,2001(5):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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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小军 黎聚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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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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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在我国普及、国际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使整个社会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计算机犯罪也从无到有。从有关部门公开报道的资料来看,我国计算机犯罪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986年开始发现计算机犯罪,由每年几起至几十起发展到现在的每年上百起,案件数量平均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1998年比1997年增加1倍,其中金融行业发案比例占61%,1999年仅金融系统的发案数量已达到1998年全年案件的水平,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而且案件的危害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越来越大:虽然我国当前计算机犯罪还不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突出,但可以预料大约在今后五年内,这类犯罪将会大量发生,成为社会危害性最大、最凶恶的犯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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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算机犯罪 立法完善 中国 危害 网络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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