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检察院:向含冤者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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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吉雨.乐山检察院:向含冤者赔礼道歉[J].时代潮,20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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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吉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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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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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在四川省乐山市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特级教师共同受贿案”,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给予受害者刑事赔偿并公开赔礼道歉而尘埃落定。人们既称赞德高望重的陈永陶老师不愧为人师表的光荣称号,也称赞市检察院敢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勇气和良好作风。2005年7月27日上午,四川省乐山一中会议室。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有史以来第一次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以公开赔礼道歉的方式“买单”。市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商明全当众宣读《刑事赔偿决定书》。副检察长尉国胜站起来真诚地对陈老师说:“陈永陶老师,我们对您的错误关押,给您的身心、事业和家庭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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