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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及适用
引用本文:李向前.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及适用[J].当代法学,2002(7).
作者姓名:李向前
作者单位: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讲师300191
摘    要: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于缔约之际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从而造成他方蒙受财产损失的行为。依传统的民法理论,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损失,既不能依合同责任请求对方赔偿,又不能按侵权行为主张赔偿。此种合同成立前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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