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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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隽英.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1(34):11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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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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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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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要最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检察机关将肩负起重要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任务。本文尝试从检察机关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基本路径两个方面入手进行必要的探讨,以求对检察机关完成好“三项重点工作”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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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社会矛盾 “三项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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