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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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哲,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21(4):167-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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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哲 邓正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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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者在该书第六章“暂时的结语”中写道:
“在本书的讨论中,我对中国法学在1978年至2004年这26年中的发展,亦即我所谓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时代进行了‘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对支配此一法学时代的‘现代化范式’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追究,对构成此一法学时代基本知识内容的‘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法律文化论’和‘本土资源论’逐一做出了分析和批判,而且还明确对其发展过程缺失对中国现实予以关注的现象(包括中国法学的‘都市化取向’)提出了根本的质疑。经由上述的努力,我最终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律/法制的发展,而只能致使西方法律/法制在中国的移植和拓展,实是因为它受到了一种源出于西方的‘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律/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致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与此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终于导致了我所谓的中国法学的‘总体性’的结构性危机,或本文所谓的‘范失’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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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法律 中国法学 理想 现代化范式 结构性危机 法制发展 西方法律 权利本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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