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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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7-2019-0002甬运(2019) 4号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市局各处室: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有关规定,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府法发2018]43号)要求,市局组织对2018年12月31日前以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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