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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培训的角色和应有之义
引用本文:华莱士,吕芳.司法培训的角色和应有之义[J].法律适用,2007(9).
作者姓名:华莱士  吕芳
作者单位:美国联邦上诉法院 前首席大法官
摘    要:1970年我成为法官的时候,我接受了初任法官所应当接受的司法培训,而且司法培训在我以后的司法职业生涯中一直没有间断过。不过1970年时,国际范围内司法培训并不盛行。事实上,甚至20年前任何国家的司法培训都是非常孤立的,并没有与其它国家互动,原因在于当时人们认为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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