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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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年华,刘金波.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J].政法论丛,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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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年华 刘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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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高新律师事务所(孙年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刘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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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判决中进行分割,这应是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措施。笔者试从有关规定和法理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能促进立法的进展。股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股权是财产权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进入家庭关系,股东作为自然人,在夫妻关系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的一方。如果没有关于股权归属的夫妻特殊约定,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按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意味着持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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