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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虚拟财产的罪行认定
引用本文:颜梅雀,严奇彪,石琰子.关于盗窃虚拟财产的罪行认定[J].法制与社会,2009(17).
作者姓名:颜梅雀  严奇彪  石琰子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
摘    要: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和网络游戏的盛行,网络盗窃现象时有发生,但学术界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仍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仅就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盗窃虚拟财产行为刑法界定的角度,说明虚拟财产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关 键 词:网络  盗窃  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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